7月起正式启用卡片式粤港直通车批文(电子批文)
根据来自省公安厅交管局的官方信息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交管局及各联检单位正式启用卡片式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下称电子批文),现就有关事项则要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要求
未领取电子批文的,可在办理需提交批文的粤港澳机动车或驾驶人相关业务时,将纸质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下称纸质批文)交回,业务办结后换发电子批文;已领取电子批文的,应在办理业务时交回纸质批文及电子批文,业务办结后发放电子批文。
二、电子批文使用注意事项
电子批文是将纸质批文的纸面信息及扩展信息写入芯片,为今后业务拓展预留更大的空间,用户凭该卡到相关联检单位即可备案登记,更加节约环保。同时,因卡片为可擦写胶片,请勿刮擦并妥善保管。如何办理粤港直通车牌?详情可致电Jacky:18665180966.
2017年7月13日